3月27日0时35分,威县收费站收费四班当班期间,一辆3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缓缓驶入收费窗口,收费员张振按照正常收费流程进行操作,刷卡后系统显示入口站为山东昌乐南站,应缴通行费448.67元,且显示出入口轴数不一致,张振凭以往经验,认定该车存在“甩挂”嫌疑,随即上报班长郭自欢。
郭自欢迅速赶到收费现场,询问司机上道时为几轴车,司机坚称上道时就是车头,全程未悬挂车厢,但其表情紧张,言辞闪烁。郭自欢用稽核系统查询该车门架信息,发现其上道有拖挂一起行驶。司机在证据面前无法抵赖,只能承认,其在山东昌乐南按大件运输车型上的高速,行驶至邢临高速后把挂车停放在了服务区,想通过“甩挂”的方式达到少缴通行费的目的。最终,该车按照轴货车的标准全额缴纳了通行951.43费元,堵漏增收502.76元。
威县收费站一线职工始终坚持“应收不漏、应免不收”原则,依托大数据稽核手段,强化现场管控,对各类偷逃通行费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有力保障通行费收入“颗粒归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