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 选 公 告
1. 比选条件
邢临高速公路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关于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保沧高速等14条路段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路 [2019]263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比选。比选人为河北邢临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邢临高速各站点。
2.2 建设规模:
1、路收费分中心改造;2、收费站改造;3、收费车道改造;4、ETC门架系统;5、软件安装调试;6、供配电系统;7、交通安全设施;8、通信系统;9、备品备件等建设内容。
2.3计划工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4比选范围:邢临高速公路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施工监理。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2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
3.3单位近5年内(2014年7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4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见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9年
08月01
日至
2019 年
08月07
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下同),持(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不用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章)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发售地点:河北鼎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邢台市中兴大街1699号创智园)
4.3比选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比选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比选预备会。
5.2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08 月 13 日 09时 30分,比选申请人应于比选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 河北邢临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一楼西侧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河北邢临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http://www.xtgaosu.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邢临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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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代理:河北鼎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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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邢台经济开发区祥和大街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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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邢台市中兴大街1699号创智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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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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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5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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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319-393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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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310319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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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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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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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豆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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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焦保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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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1 资质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登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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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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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质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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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内(2014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地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监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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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资质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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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 1 年(2018 年 7 月 1 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合同中违约而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合同被解除。(开标时提供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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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查询页或截图打印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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