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2日八点左右, 一辆六轴货车驶入105车道,司机递卡时强调是集装箱车辆。收费员徐凤霞仔细查验后发现此集装箱车属于箱式货车,不是标准集装箱,随后立即通知马兆鹏过来再次查看确认。
经过查看,马兆鹏发现该车尾部有反光标志和放大号,并且车厢为一体不能拆卸,确认此车并非集装箱车辆。听后,司机着急的说道:“我这车跟集装车一样,你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马兆鹏向司机耐心解释道:“集装箱有固定转锁装置和标准尺寸,而你的车辆确实不符合,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如果按集装箱收费,就是我们的失职。”马兆鹏将偷逃漏费相关处理措施一一向司机讲明,同时徐凤霞把信息更改为货车,最终司机足额缴纳了304元的通行费。
冀鲁界收费站全体职工在为司乘服务的同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查验,按规定足额收取通行费,确保通行费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