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铁之生于1916年。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中共南(宫)清(河)工委委员、书记。1942年牺牲,年仅26岁。
“国将破,家将亡,民族将沦丧,汉奸何无耻!勾敌自残伤,捕杀爱国人,奴颜事东洋。一朝人民翻身起,叫你狗命见阎王!”这是身陷牢狱的共产党员刘铁之,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和百般诱惑,不屈不挠,坚决斗争,写下的战斗檄文。
刘铁之,1916年出生于河北清河县戴家屯村。1932年刘铁之考入山东临清县第十一中学。1933年秋,他和进步同学一起组织全校学生罢课,反对校方阻挠学生参与抗日救国活动,被校方开除。这年冬天,转入北平镜湖中学读书。1935年,参加了“一二·九”爱国学生运动,并加入北平学生救国会,不断以柳角风、铁流、韭青等笔名在《晨报》和《学联日报》等进步报刊上发表文章,宣传抗日救国的思想。他还响应北平学联的号召,参加学生南下扩大宣传团第一团,到河北农村进行抗日宣传活动。回北平后,参加党的外围组织——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不久,又被选为《学联日报》编辑。后被国民党逮捕入狱。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百般诱惑,他坚持斗争,表现出一个共产党员宁死不屈的大无畏英雄气概。在狱中,刘铁之写下了一篇题为《二月雪天》的战斗诗文,抒发了他忧国忧民及对汉奸卖国贼无比痛恨的情感,也表达了他决心把革命进行到底,使人民大众得到翻身解放的豪情壮志。
1936年6月,刘铁之被党组织营救出狱,返回清河。回乡后,他一边利用小学教员的合法身份进行抗日救亡宣传活动,一边积极发展党员,建立和健全党的组织。他利用去冯双庙村看望换帖兄弟申逢桐的机会,介绍申逢桐、申逢荣、冯三江三位进步青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组建了冯双庙村党支部。
刘铁之知识渊博,平易近人,又善于与农民交朋友,他的周围很快聚集了一些进步群众。1937年1月,他任中共南清工作委员会委员;同年夏任中共南清工委书记,继续从事党组织的创建活动和抗战工作,使南清地区的党组织机构初步形成。到七七事变前,已建立9个党的支部,发展40多名党员,涉及19个村庄。同时,他还组建党领导的地方武装,开展抗日游击战争。此后,历任冀南抗日联军政治部主任、东进纵队政治民运科长、冀南行署民政处长兼滏北办事处主任、冀南战委会主任、冀南行政主任公署秘书长和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高等法院秘书长等职。
1938年8月,刘铁之任冀南行政公署民政处处长兼滏北办事处主任。这年冬天,活动在滏北地区的国民党军队乔明礼民军第二军在张荫梧授意下,在赵县、栾城、藁城一带与八路军搞摩擦,发生武装冲突。刘铁之被派往乔明礼处交涉谈判,以缓和双方的紧张关系。谈判中,刘铁之镇定自若,既旗帜鲜明地讲清党的统战政策,又用事实说明谁在搞摩擦,指出国共两军联合打败日本侵略者的重要性。使乔明礼有所觉悟,一场严重的冲突得到了和平解决。
1942年初,北方局党校开办整风学习班,时任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秘书长的刘铁之参加了这次整风学习。同年5月,在党校学习时遇敌大“扫荡”。刘铁之在参加反“扫荡”战斗中,为掩护同学被敌包围,与敌搏斗中连中数刀,壮烈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