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河北邢临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河北邢临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人数约计575人;
2.3比选范围:雇主责任保险服务商采购;
3.4服务周期:2年;
3.5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共为一个标段;
3.2服务要求:满足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险公司或其授权市(地级市)级及以上分公司机构。
3.2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含分支授权机构)批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包含本次比选保险业务范围);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2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鼎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邢台市襄都区新华北路翰林苑北区综合楼三楼)获取比选文件。
4.2拟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公章,证件不全者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营业执照(副本、新版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可只提供清晰的复印件)、《保险业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0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邢临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5.3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7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河北邢临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一楼西侧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河北邢临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概不负责。
七、
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邢临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经济开发区祥和大街一号
电
话: 0319-3938681
联 系 人:豆瑞红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鼎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襄都区新华北路翰林苑北区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王澜
电话:0319-5278877
电子邮件:hbdh20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