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14时30分,平乡站收费二班在执行收费任务时,一辆车牌号为豫RK***2的11轴货车驶入出口5车道,该车司机称所运输的为大件货物,要求按照大件运输车辆的标准缴纳通行费用。收费员刘辉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班长徐立超、副站长张杰前来审核处理。
经仔细审核发现,司机所持证件为二类大件运输通行证,但该车实际应归类为三类大件运输车辆。同时,还发现证件所标注的货物吨位与实际装载不符,且车辆入口与出口时的轴数存在不一致情况。随后,副站长张杰立即联系高速交警、路政部门启动联合治理机制,并就相关政策对司机进行了耐心解释,最终司机认识到了自己的违规行为,全额交纳了通行费3843.28元,由路政、高巡依法对其进行后续处理。
平乡收费站始终严格执行“应征不免,应免不收”政策,有效打击了违法违规大件运输行为,保障了公路的安全畅通,净化了收费环境。下一步,该站将持续做好大件运输车辆进出高速公路检查工作,严查违法超限车辆,着力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