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临高速公路(G2516)2019年路面病害处治工程设计已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批准实施,文号:冀交投高[2018] 645号。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8】E208号。项目业主为河北邢临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招标人为河北邢临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邢临高速公路部分路段。
2.2建设规模
邢临高速公路全长104.758公里,2017年和2018年已对部分路段路面进行病害处治。随着交通流量的增大,尚未处治路段路面出现了较严重的纵向裂缝、横向裂缝、网裂和车辙等病害,路面整体性能下降,为改善高速公路技术状况,决定实施邢临高速公路2019年路面病害处治工程。工程内容包括:
(一)主线路面
1、临清方向K74+000-K83+100、邢台方向K74+970-K82+000等18个路段,总计48.94公里行车道进行路面病害集中挖补。路面铣刨后,上面层采用4cmARHM 13(W)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铺筑,中下面层采用AC-20C SBS改性沥青混凝土铺筑。
2、临清方向K68+000-K70+100、邢台方向K61+700-K65+600等6个路段,总计20.17公里的内侧行车道进行路面病害集中挖补。路面铣刨后,上面层采用4cmARHM 13(W)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铺筑,中下面层采用AC-20C SBS改性沥青混凝土铺筑。
3、对沥青路面横缝唧浆病害,采用高聚物注胶进行处治。
(二)桥面铺装
对于出现大面积网裂的桥面,铣刨4cm沥青混凝土上面层,回填材料采用4cmARHM 13(W)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铣刨回填宽度为整幅桥面宽。
(三)互通匝道路面
对大葛寨、临西、运河西互通匝道路面病害处治后,采用4cmARHM 13(W)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罩面。
(四)标线
恢复路面行车道分界线、边缘线、文字标记、导向箭头、车距确认、出入口标线等道路交通标线。
2.3设计周期及设计后续工作内容
1、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签订合同书之日起45天内,设计人向招标人提交本项目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招标所需资料。
2、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施工招标所需要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含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或盖有设计人单位公章的限价分析文件)。
3、提供施工现场的技术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详见下表:
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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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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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LMBHS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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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邢临高速公路(G2516)2019年路面病害处治工程设计,主要病害处治范围包括:
(一)主线路面
1、临清方向K74+000-K83+100、邢台方向K74+970-K82+000等18个路段,总计48.94公里行车道进行路面病害集中挖补。路面铣刨后,上面层采用4cmARHM 13(W)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铺筑,中下面层采用AC-20C SBS改性沥青混凝土铺筑。
2、临清方向K68+000-K70+100、邢台方向K61+700-K65+600等6个路段,总计20.17公里的内侧行车道进行路面病害集中挖补。路面铣刨后,上面层采用4cmARHM 13(W)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铺筑,中下面层采用AC-20C SBS改性沥青混凝土铺筑。
3、对沥青路面横缝唧浆病害,采用高聚物注胶进行处治。
(二)桥面铺装:对于出现大面积网裂的桥面,铣刨4cm沥青混凝土上面层,回填材料采用4cmARHM 13(W)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铣刨回填宽度为整幅桥面宽。
(三)互通匝道路面:对大葛寨、临西、运河西互通匝道路面病害处治后,采用4cmARHM 13(W)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罩面。
(四)标线:恢复路面行车道分界线、边缘线、文字标记、导向箭头、车距确认、出入口标线等道路交通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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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近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7日9时00分至2018年12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先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报名,并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支付成功后线上下载招标文件。然后在“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河北CA)颁发的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hbidding.com/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办理咨询电话:0311-66187855)。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投标者于2018年12月7日9时00分至2018年12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项目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可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投标管理”中的“操作视频下载”进行查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和“关于省本级社会代理类项目电子交易业务流程调整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2。未按要求注册者,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9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须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邢临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高开区王快镇政府东500米路北
电
话:0319-3938698
传
真:0319-3938698
联系人:齐先生
招标代理: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园广场C-1-2602室
邮
编:050051
电
话:0311-85288388
传
真:0311-85288387
联系人:陈先生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311- 66187855,联系人:康先生;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707-3355。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2018年12月7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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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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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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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2015年12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含路面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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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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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近1年(2017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设计合同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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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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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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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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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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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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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近3年(2015年12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一条高速公路(含路面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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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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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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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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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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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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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近3年内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数量较多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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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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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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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导出”操作,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封面盖章即视为全本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已在指定位置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在指定位置签字。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导出”操作,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封面盖章即视为全本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已在指定位置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在指定位置签字。
(4)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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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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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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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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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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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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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 绩:2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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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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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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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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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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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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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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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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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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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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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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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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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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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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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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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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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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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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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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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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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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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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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项目的理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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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基本全面,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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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无漏项,得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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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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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设计思路(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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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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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吻合,在工可基础上采取了部分优化措施,得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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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中的设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在工可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得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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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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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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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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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6-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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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8-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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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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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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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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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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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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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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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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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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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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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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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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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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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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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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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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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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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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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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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方案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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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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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减少占用耕地方案及措施的,得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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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降低工程造价的合理技术方案及具体措施的,得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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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建议方案的,得0.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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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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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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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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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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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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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近3年内(2015年12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每增加1项加2分,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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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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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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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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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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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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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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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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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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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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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近3年内(2015年12月1日至今)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高速公路设计业绩加5分,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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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各项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得分均保留2位小数。
2、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