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临高速公路独柱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附件
补充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按照投标人电子签到时间顺序确定排名第1名的关联投标人参加投标,其余关联投标人不再解密其投标文件,并视为其投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8年3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招标人定于2021年4月8日9时3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举行开标会。
5.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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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类”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进行资质确认);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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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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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9或2020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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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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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内(2016年3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桥梁养护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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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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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过去1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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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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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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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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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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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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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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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5年(2016年3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桥梁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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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中标后能够按要求及时到岗正常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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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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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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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5年(2016年3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桥梁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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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规则
参与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确定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活动有序进行。
二、投标人参加评审程序资格的确定
(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后续的抽取和评审程序: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文件。
2、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
3、存在关联关系,且关联企业之间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先后顺序排序确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二)除存在以上情形的投标人外,其他投标人均参加后续的抽取和评审程序。
三、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代码球。
四、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和所需参数
(一)本次招标共设置三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使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一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作为本次评标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将编号为1~3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1个代码球,1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2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2;3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3。
(二)根据随机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用抽取器具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所需的参数K、n1、n2、X。
1、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1,则需要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K。
K取值范围为0.985、0.990、0.995、1.000。将编号为1~4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1个代码球,1号球代表K值为0.985;2号球代表K值为0.990;3号球代表K值为0.995;4号球代表K值为1.000。
2、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2,则需要抽取n1、n2值。
n1为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的最高评标价个数;n2为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的最低评标价个数;
当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个数N<6 时,n1、n2 均取0;
当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个数N≥6 时,n1、n2均在取值区间1~M中随机抽取(最小为1),M=N/4,M去尾取整。
将编号为1~M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1个代码球,抽到的代码球上的数字为n1;将上述抽取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再次随机抽取1个代码球,抽到的代码球上的数字为n2。M=1时不再抽取,n1、n2均为1。
根据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个数N分别抽取。
3、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3,则需要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X。
评标基准价为去掉X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最低投标报价。X的取值范围最小值X1为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个数N的0.2倍向下取整。X的取值范围最大值X2为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个数N的0.7倍向下取整。
将编号为X1~X2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1个代码球,抽到的代码球上的数字即为X值。
五、如果遇到抽取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抽取器具,并请招标人、公证人员、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抽取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抽取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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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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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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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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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所附业绩(满足资格审查业绩最低条件)累计合同金额大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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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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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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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
b.投标函签署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与投标截止时间同日或在其之前;
c.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给定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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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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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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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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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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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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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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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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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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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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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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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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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照开标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按照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次招标共设置以下三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一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作为本次评标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方法1(平均值随机系数法):评标价的平均值,乘以评标基准价系数K作为评标基准价P。
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随机调节系数,取值范围为0.985、0.990、0.995、1.000。
2.方法2(平均值法):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P。
n1、n2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3.方法3(随机低价法):评标基准价=去掉X个最低评标价后的最低评标价,X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X的取值范围为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个数的0.2倍~0.7倍向下取整后的所有整数。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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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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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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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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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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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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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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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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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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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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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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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对投标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信息进行核实,查询“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查询”(http://219.143.235.78:8080/khglui/),对投标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进行核实。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上述网站查询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保证所附网页截图的真实性,否则视为相关证书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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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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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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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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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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