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8月12日至18日,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510人,代表全国3500多万名党员。
大会通过了经过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关于修改党的章程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由201名委员和132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1976年10月24日,首都军民在天安门广场集会庆祝粉碎“四人帮”的伟大胜利。
随后召开的十一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为副主席。
党的十一大是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召开的,距党的十大只有四年,提早举行会议是为了确定党的工作方针,选出新的中央委员会。会议总结了同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宣告历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已经结束,重申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新时期的根本任务,但没有能纠正“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