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临高速公路威县互通A匝道桥等8座独柱墩桥梁加固工程比选公告
日期:2023/2/27    来源单位:计划专项部   上传人:豆瑞红   点击数:2674      

邢临高速公路威县互通A匝道桥等8座独柱墩桥梁加固工程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邢临高速公路威县互通A匝道桥等8座独柱墩桥梁加固工程,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河北邢临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河北鼎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实施地点:邢临高速公路路段。

2.2 项目内容:

邢临高速公路独柱墩加固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相关工作。

2.3计划工期:至20239月底

2.4比选范围及项目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按照投标人签到时间顺序确定排名第1名的关联投标人参加投标,其余关联投标人不再接受其投标文件,并视为其投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227日至202331(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购买者(领取者)本人身份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类”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进行资质确认)、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发售地点:河北鼎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比选文件售价:1000/套,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书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比选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36日上午1000分,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0930分至1000分将比选申请书递交至河北邢临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一楼西侧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北邢临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http://www.xtgaosu.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邢临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经济开发区祥和大街一号

邮编: 054000

电话: 0319-3938681

联系人:豆瑞红

比选代理:河北鼎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北小汪回迁楼44号别墅

联系人:张星星

电话:0319-2693939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类”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进行资质确认);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务要求

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12022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200万元。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5年内(20181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150万元的高速公路桥梁养护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过去1年(20221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

经理

1

工程师,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5年(20181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桥梁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中标后能够按要求及时到岗正常履约。

项目

总工

1

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5年(20181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桥梁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